涉企“小案”不小办 “和商茶叙”助营商
2024-12-04 15:29:0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 | 点击量:2350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智)“和商茶叙”调解法是津市法院通过提炼津市传统“码头文化”中的“和商”基因,结合法院“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理念,探索出的商事案件调解模式。通过与各行业商会合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在结一件案的同时,帮助企业后续发展留一条路。近日,津市法院运用“和商茶叙”调解法成功化解一起企业间的纠纷。

某货运公司自2022年3月开始承接某塑业公司生产的各类产品货物公路运输业务。双方约定,该货运公司按该塑业公司要求将货物承运至目的地,双方每月结算运费。从运输以来至2024年1月共产生运费83 594.3元,该塑业公司支付了部分运输费,尚欠该货运公司运费33 089.3元未付。该货运公司自行多次催讨未果,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塑业公司支付运输费33 089.3元。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法院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将该案委派给办理涉企案件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接受委派后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与双方沟通。一边通过电话和上门走访联系该塑业公司,得知其未按合同给付全部运输费系因为公司受大环境影响没有足够流动资金支付,想要延期支付。另一边也与该货运公司保持沟通联系,得知其后续还想和该塑业公司合作。同时与商会交流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和意向,探讨两家企业后续合作的“最优解”。在此期间,调解员发现双方当事人对该案事实无争议,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双方都有协商意向,后续愿意继续合作。调解员从维护双方合作情谊的角度出发,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释法明理,并将双方约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室,双方端起“和商”茶,开诚布公说了各自的情况和意向,调解员和商会工作人员分别从法律和商业发展的角度分析该案,对双方提出诚恳建议。当天双方达成延期一次性支付欠付运输费的调解协议,之后,调解员指导双方当事人向津市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结案后,调解员继续跟进协议履行情况,督促当事人保持诚信,按约履行。该货运公司告知调解员该塑业公司已经按照调解协议约定履行了义务,向其支付了全部运输费,后续有机会双方还将继续合作。

“和商茶叙”调解法与“诉前调解+督促履行”工作模式的结合,是津市法院探索延伸诉讼服务职能,畅通涉企绿色通道,将“抓前端、治未病”的要求落到实处的又一重要举措。下一步,津市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和商茶叙”调解法在不同案件中的适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编:马志军

一审:马志军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